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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1 12:32:02阅读: 次
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我县企业纾困解难,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我县企业纾困解难,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缴纳属期为2022年7月费款的企业,可从8月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7月费款单位应缴部分。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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