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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2 00:32:01阅读: 次
本报讯 新学期即将开学,又到了交学费的时候,对于“一费制”具体收取标准,一些家长反映,他们至今还是一头雾水。
开学在即,收费甭打马虎眼儿
本报讯 新学期即将开学,又到了交学费的时候,对于“一费制”具体收取标准,一些家长反映,他们至今还是一头雾水。
昨日上午,伊川县白沙乡吴堂村小学一名学生家长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孩子现在上小学四年级,学校当天收了150元钱,而在上个学期,他为孩子交了175元学杂费。他认为学校收费不合理,但自己又不清楚该交多少钱。
据市物价办有关人士介绍,该校收费不合理。“一费制”标准是这样的:
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洛宁、栾川、嵩县、伊川、宜阳、汝阳继续按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试行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范围实施“一费制”。具体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16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年26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学年192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学年312元。
我省其他地区“一费制”标准是:
农村小学1年级~2年级每生每学期100元,3年级~6年级每生每学期12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70元。城市小学1年级~2年级每生每学期125元,3年级~6年级每生每学期145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学期200元。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课本增加20元。
经市、县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核实后,实施冬季取暖的学校可以加收杂费,农村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0元,城市小学、初中每生每年30元。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地区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按现行规定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向上机学生适当收费。
如果发现有学校违反“一费制”收取标准,您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投诉,也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3232110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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