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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1 00:32:03阅读: 次
近日,我市印发《新乡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在《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发展现状,进一步深入落实省级方案的“新乡举措”。
我市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免证可办』
近日,我市印发《新乡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在《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发展现状,进一步深入落实省级方案的“新乡举措”。
“免证可办”是指群众、企业到政务部门申办业务时,不需提供或上传纸质证照或者复印件,通过电子证照在线无感调用、电子亮证核验等方式,实现实体证照免提交。
该举措是我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以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引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50项电子证照将在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中得到普及应用。到2025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免证可办”,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部分国家部委垂直管理的业务办理系统制发的证照外,其他的基本实现电子证照无感调用核验。
目前,我市已经率先实现了不动产交易、公积金提取、工程项目审批等1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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