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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5 00:32:01阅读: 次
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二0二二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月11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3﹞29号批复,批准征收西社镇仁义村、合富村两村集体土地366.712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一:征收西社镇合富村集体土地77.235亩。
最新!运城一地发布征地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西社镇仁义村、合富村集体土地的公告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二0二二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月11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3﹞29号批复,批准征收西社镇仁义村、合富村两村集体土地366.7125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一:征收西社镇合富村集体土地77.235亩。地块二: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281.4045亩、征收西社镇合富村集体土地8.073亩。土地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南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西社镇合富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4.5万元/亩、仁义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5.61万元/亩,全部采取货币安置。
三、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相关权利人于10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件资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西社镇仁义村、合富村两村集体土地366.7125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281.404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5.61万元,计1578.6793万元。
征收西社镇合富村集体土地85.308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为4.5万元,计383.886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合富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更或者注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
三、县农经中心负责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西社镇人民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合富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五、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的公告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2﹞49号、运城市人民政府运政征土字﹝2012﹞5号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部分集体土地为国有。
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40.0605亩,土地坐落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振西大街南侧,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西社镇仁义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3.79632万元人民币计算。
三、征地公告范围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应当在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在自然资源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后,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到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过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
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40.0605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40.060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3.79632 万元,计152.0825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负责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西社镇人民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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